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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

雷春晖合伙人

专业资格:中国律师

工作地点:北京总部

联系电话: 010-63288571/72  

电子邮箱:leichunhui@ktlawyer.com

工作语言:中文

专业领域: 诉讼法 证券法 金融法 公司法 房地产法

2001年7月毕业于南京审计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同时获得南京大学法学学位;
2004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4年开始在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
航天系: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常年法律顾问
中国长征火箭有限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物流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
航天神软集团—-北京航天新概念软件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航天九院——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 专项法律顾问
金融证券:
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常年、专项法律顾问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法律服务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 常年法律顾问
天津金融资产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项顾问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顾问
新华-华远石景山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专项顾问
信达证券信达-三亚天域酒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上交所)专项顾问
诉讼及其他:
处理农银、银华、建信、中融四方管理的相关证券投资基金作为逆回购方,与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所管理的 “新沃基金—乾元2号资产管理计划”质押券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件
王某某、武汉天九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产品交易公司、武汉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湖北高院一审、最高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成都大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彝良县发路联营煤矿合同(最高院再审)
廊坊市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王某某、赵
某某、纪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最高院再审)
深圳市丰广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港鹏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合作合同纠纷案(最高检抗诉、最高院再审)
香港信诺投资有限公司与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抽逃资金案(山东高院一审、最高院二审)
某某与郝某某、陆某某、河北恒基冶金工贸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最高院再审)
海安润泰置业有限公司与海安县国土资源局、海安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纠纷案(最高法院再审)
香港信诺投资有限公司与山东省畜产进出口公司借款纠纷案(山东高院)
联合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中国证监会)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监管行政复议(中国证监会)
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与中国科学院行政管理局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再审案(北京高院)
2004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民商法方向;
20017月,毕业于南京审计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同时获得南京大学法学学位。
2002年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律师资格。
西城青联 委员
中国工程院 特聘顾问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特聘顾问
九三学社北京市法律委员会 委员
北京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委员会 特聘顾问
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委员
新华社中国财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聘顾问